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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抓捕盗墓者发现古墓
沂南砖埠镇是智圣诸葛亮的故里。9日中午在墓葬发掘现场,两座完整的古墓已经重现天日,两座墓葬占地七八十平方米,深有一米多,考古人员正在较大的一个墓室中小心翼翼地清理泥土,青绿色的铜镜、铜钱和白骨非常显眼。
据了解,墓穴是在一次对盗墓分子的抓捕中发现的。9月23日,沂南县文物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在田间有泥土被翻掘的痕迹,而且部分翻掘过的泥土被人为用树枝遮盖。文物部门经过勘察得出,应该是盗墓分子在此地进行盗掘。
为防止犯罪分子再次进行违法盗掘,当日晚,文物部门安排人员连夜进入现场进行蹲守。在连续蹲守3天后,25日晚11时,盗墓分子再次出现,文物执法人员会同沂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当地派出所干警立即对盗墓分子实施抓捕,当场抓住了盗墓分子马某,并经马某供出了另外7名共同参与盗墓的犯罪嫌疑人。
由于墓穴位置已经暴露,沂南县文物部门马上对被盗墓穴进行了保护,并将情况通报了临沂市文物办,向山东省文物部门提出抢救性挖掘申请。27日,省文物部门批准申请后,市考古队和沂南县文物管理所考古人员立即对两座墓穴展开了抢救性挖掘。
7件釉陶壶重见天日
据正在现场的沂南县文物管理所高本同所长介绍,从墓室结构来看,此次进行抢救性挖掘的两座墓均为夫妻合葬墓,属于常见的砖石结构,砖石上带有汉代特有的菱形纹。西侧的1号墓南北长4.7米,东西宽3.2米,由墓室、前室和后室组成,前室西半部分上方被盗墓分子打开了一个长约1米,宽约70厘米的方形盗洞,因地下水浸入,盗洞内存有大量积水,内侧石壁上的画像清晰可见。
正在清理的东侧2号墓规模相对较大,南北长5.8米,东西宽5米,由墓门、前室、东西侧室和后室组成。经过几天的挖掘,考古人员已经从2号墓的后室中抢救出了7件保存完好的釉陶壶,大量的汉代五铢钱在考古人员的清理下也渐渐显现出来,可以看到,两位墓主人头骨向南躺在墓穴里,经过上千年后,棺材与衣物已经变成黑色的板灰。
墓葬群为东汉家族墓地
在对1号墓进行清理挖掘时,考古人员还意外在南侧发现了第三座墓,这一墓穴的后室已经有部分显露出来,“这片墓地应为东汉的家族墓地,占地约3000平方米,年代距今约2000年”,正在现场挖掘的考古人员告诉记者,这片墓地的范围非常大,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这片墓地东西长40米,南北长60米,“此次进行抢救性发掘的两座墓穴只是这一家族墓地的一小部分。”
高所长告诉记者,墓穴一般都有拱形的墓顶结构,而挖掘后的2号墓已经没有墓顶,可以推断该墓穴之前已经多次遭盗,1号墓的部分墓顶也被破坏。从墓室结构和墓地规模来看,这片墓地应该属于当时较有地位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此次汉墓的出土,对研究两汉时期的丧葬习俗、文化有着借鉴价值,具有一定的考古和学术价值。
据介绍,在这种结构的墓穴中,前室一般葬有墓穴主人生前使用过的茶具、耳杯、陶灯等器物,东西侧室用来“储备”食物,后室则是停棺的场所。
接下来考古人员将陆续对2号墓的前室、东西侧室和1号墓进行发掘。本报将继续关注。 (新华网 齐鲁晚报)
1、法制日报:考古成果反被盗墓者利用 文物局建议严打问责
近日,一则新闻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湖南长沙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省规模最大的连环盗墓案,损失惨重。在此之前,类似“陕西铜川文化遗迹遭破坏严重盗墓贼频频"光顾"”、“山西石楼上演现实版"鬼吹灯"殷商遗址变盗墓圣地”等报道屡屡见诸报端。
一位文物老专家曾痛心地指出:盗墓行为的泛滥和猖獗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了。
如何有效地保护这些“沉睡”了几百年、几千年的“历史”?在今天上午召开的“2008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新闻发布会后,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就这个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童明康说,目前盗墓行为的确十分严重。“在个别文物大省,盗墓的现象十分猖獗,甚至可以说是疯狂,几百人"光明正大"地如同在场地劳动一样进行挖掘。没有人认识到这是犯罪!”
他说,现实中还存在着这样一个尴尬:国家考古发现的成果被盗墓者“免费”享用,考古发现的速度有时赶不上盗墓的速度。
“我们发现了一处遗址或者墓穴,还未等技术成熟开发时,就被盗墓者抢先破坏了。还有一些盗墓分子利用出版的文物、考古等分布图,进行"有的放矢"的盗墓行动。”
这次2008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榜上有名的“陕西岐山周公庙遗址”也曾遭遇过盗墓的厄运。
2004年年底,“周公庙遗址”发掘取得新进展,32号大墓目前已经露出棺椁而18号墓中也出土了石磬等重要器物。同时根据已有的线索考古工作者已经基本断定正在发掘的墓葬的年代应为西周。但是考古工作者发现,32号大墓在发掘前已经遭到了严重盗掘。从发掘的情况看盗墓人肯定进入过墓室并且被盗情况严重。考古工作者在一个盗洞里还发现了一个2002年出厂的矿泉水塑料瓶子。很显然,近两年中,这里再次被盗。
几年前,陕西省延安市破获的一起系列盗掘古墓、贩卖文物案中,竟然发现了详细的“古墓遗址分布手册”。经过警方联合延安文物部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嫌疑人所持“寻宝手册”的内容与《中国文物分布图集》(陕西分卷)的部分内容有相似之处,只是《中国文物分布图集》(陕西分卷)是以文化遗址所处时期和朝代为序编成的,但嫌疑人所持“寻宝手册”却是以县、乡甚至村庄为序编成。
记者提出既然知道盗墓如此猖獗,速度如此之快,技术如此之高,为什么国家不能赶在盗墓贼之前“下手”呢?童明康向记者解释,我国在考古方面历来是持慎重的态度。“那就是尽量减少主动发掘。因为挖掘开采工作是需要大量财力、人力、技术等多方面支持的系统工程,在技术条件不成熟或者是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埋在地下有时是一种最好的保护。而且从可持续发展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给子孙后人留下这些能够代表中华文明和历史的文化遗产,由他们继续去开发去研究。因为这些文化遗产不仅仅是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
今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职责调整中加强了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在内设机构中增设了督察司。新增设的督察司主要负责:拟订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组织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童明康说:“这次设立这样的一个督察司,对于国家文物局在职能范围内预防和打击盗墓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但是,因为我国没有专门设立文物警察,而且国家文物局也没有处罚盗墓行为的权力。所以他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盗墓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我们不能被盗墓贼牵着鼻子走。”
“严打只是一个短期有效的手段,从长期看,还需要一种机制来遏制盗墓活动,保护文化遗产。我觉得地方政府应该有所作为。是否可以考虑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地方政府推行"问责制",将其纳入到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中。同时应该制定相关的保护规则和措施,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摸清自己的家底,切实有效地保护起这片土地上的文化遗产。” (《法制日报》)